Page 84 - 法医报告:死亡教会我们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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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信徒,认为值得为了共同利益将自己的遗体“循环利用”(用他的
话来说),而不是在一场“浪费的葬礼”上毫无必要地花掉一笔钱。
而阿瑟已经给自己规划了离开世界的独特方式。他坚决不愿在自
己年岁增长、软弱无能的时候倚赖他人。他希望等到自己活够了,就
着手安排后事,用自己的手终结生命。他不愿邻居或朋友发现自己在
死亡过程中毫无尊严。他牢牢把握着自己的心智,心思笃定,面对什
么争辩都不改主意——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了。阿瑟做了一番详尽研
究,选择了他决意离开的方式。他告诉我,他已从网上购买了设备,
可让他平和地离去,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损伤,且直至最后一刻他仍
可完全控制自己的行动和决定。
我们可能都能抽象地理解阿瑟的这些考量,有些人也会产生共
鸣,但这毕竟不是许多人会采取的细致思考过程,其结论阿瑟认为很
自然,其他人则未必尽然。辅助自杀和自愿安乐死在英国仍然属于非
法的。政府法案提了又提,我相信最终会有一个法案允许我们在想要
进行安乐死时做出如何、何时终结自己生命的选择。我想有一天我们
将能够不受政府的压力,在适当的法制管控下做出这种成熟的决定。
这样,想要多少把握自己死亡的人,就不至于只能积蓄一笔钱到另一
个国家去寻求安乐死,或者采取些更激烈的手段。
自杀旅游是门昂贵的生意。人们决定进行这种旅行时往往早于他
们要采取安乐死的时间,因为他们担心耽搁太久,病情会加重,无法
成行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,他们很可能就得放弃一些和家人在一起的
宝贵时光和经历,这时他们还没有到达毫无生活质量的地步。
辅助自杀(或称辅助死亡)在加拿大、荷兰、卢森堡、瑞士和美
国一些州是合法的。在哥伦比亚、荷兰、比利时和加拿大,自愿的安
乐死也受法律保护。这两种做法的差异在于另一方参与的程度。如果
病人要求医师使用注射致死剂等方式终结他的生命,医师照做了,这
可定义为自愿安乐死。如果医师开了致死剂量的处方药让病人自己服
用,这就是辅助自杀。

